课堂规则
一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,预备铃响后,学生必须进入教室,做好上课准备工作。上课时,教师进入教室学生要起立,教师还礼后坐下。
二、课堂上,学生要尊敬老师,集中精力听讲。对授课内容有疑问时,在课下向教师提出,避免在课堂上随意发问和递条子。教师在课堂上提问时,学生应起立回答。
三、学生要注意保持教室的整洁和肃静。在课堂上不准随意说话、走动、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,不准会客,不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。教室的日常清洁工作由各班学生负责。
四、学生上课时应衣着整洁。不准赤膊,不准穿背心和拖鞋进入课堂,不准在上课时使用手机。
五、课间休息时,不准在教室内打闹抽烟,楼道内禁止喧哗。休息后按时回教室。
六、爱护教室内公共设备,不准损坏。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,情节严重者,给于纪律处分。
七、学生在课堂上严重违反纪律,不听劝告,影响讲课时,教师有权令其退出教室。
八、遵守学习时间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。在课堂上不得要求教师推迟上课或提前下课。
九、按时自习,自习一般应在教室内进行。离开教室应向班长请假。
十、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,应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。未经批准而缺席者,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于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给于纪律处分。
教室管理制度
教室是学习场所,不经院长批准,不得随便占用。脱产班、学历班使用教室,由教务科向院长请示后再安排,各种短班使用教室,须在每学期期末提出下学期的计划。
为加强教室设备及日常卫生管理,特定以下管理办法。
一、教室设备管理
1.教室内设备一律登记注册并指定专人负责。
2.教室钥匙要由专人管理。教室使用完毕,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锁好,玻璃坏了要弄清楚责任及时报告。
3.教室内电源,灯管要由专人负责,损坏及时找电工修理,其他人员不准随意乱动,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。
4.教室内桌椅要登记注册,责任落实到个人,损坏者赔偿60-100元。
二、教室卫生管理
1.每班要编排值日表,每天清扫两次。
2.要保持室内卫生,教室内不准吸烟、随地吐痰,乱扔纸屑等,违者罚款3-5元。
3.每天早晨及午后检查二次卫生,每周末大扫除后检查一次卫生,并将检查结果汇总,每月评比一次。
4.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美化教室环境,开展文明教室评比活动。
考场规则
一、考生应按时进入考场,迟到15分钟以内者,必须向监考人员说明理由,经监考人员同意后,方可进入考场。
二、学生必须按规定的考场、座位参加考试,换考场、座位者,按违纪处理。
三、考生除带必要的考试用具(如钢笔、圆珠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等)外,不得携带任何书籍、材料,笔记本,报纸和纸张进入考场,如已带入考场,一律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。
四、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,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,但遇有试题出现错误和字迹不清时,必须举手请监考人员解答,或请巡视的任课教师解答。
五、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,凡交头接耳、携带、藏掖、传递小抄、偷看、抄袭、由他人考试、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等均以违反考场纪律论处。
学生请假制度
学院要对学生上课、考试、实习、实验、课程实践、毕业设计(论文)、学院规定的其他集体活动等实行考勤。因故不能参加者,必须请假。凡未经准假或超过假期者,均按旷课论处。任何部门不准让学生占用上课时间为其办事。特殊情况应由主管院长批准,学生科签发准假单,方可缺课,按出勤对待。
1.学生必须在开学上课前一天到校,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。
2.学生考勤工作由辅导员负责,班长学习委员协助,负责记载本班学生病假、事项、旷课、迟到、早退情况。由学习委员每周一将上周考勤表(附请假单)报教务科。
3.学生请假1-2天,由辅导员批准,请假3-5天,辅导员签注意见后由学生科批准,请假6天以上,经辅导员、学生科签注意见后由主管院长批准。
4.学生上课、实验、实习、间操、劳动、集会及按教学计划进行的一切教学活动都要实行考勤,不得无故缺席。
5.迟到、早退三次按旷课一学时计算,累计三次无故不上早操者,以旷课一学时计算。
6.对请假应从严控制,批假的人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5%,出席率应保证95%以上。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、经批准后方为有效,特殊原因除外,不得事后补假,请假理由不真实者,均以旷课论处。
7.学生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,并有批准人签字,假满必须向准假人销假。
8.学生在节、假日期间,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,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,均以旷课论处。
黑龙江省教育学院 2005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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